可到国土部门补办土地证。具体流程是:到市国土资源局办证登记中心查询档案,开具有关证明;凭证明到报社登报遗失声明;见报后15天,所有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档案室出具的证明、已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办证登记中心,填写具结保证书,重新申办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新的土地证需等7个工作日后领取。契证需要到地税部门补办。凭查询回执登报声明遗失作废(刊明产权人姓名、房屋坐落、契证编号等);再凭刊载声明的完整报纸、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和原契证存根复印件到市契税征管中心申请补证。新的契证当场即可领取。
补办土地证的程序:
(一)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土地证书丢失;
2、其他需要补办土地证书的情况。
(二)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留复印件一套);
5、原权源资料。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工本费等。(以当地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