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就有痴情人,男女都不例外。男女之情,原本是两厢情愿之事。人生之路很宽阔,为爱,把自己的一生都赌进去,实在不值。既然爱了,又抓不住,就放爱一条生路,这才是明智之举。
失恋的人,有过一段很痛苦的过渡期,从遗忘自己曾经所深爱的恋人到用“替代法“去忘记她,期间的难熬真的很难过,可只有去替代你才能真正去忘乎所以,忘记曾经的种种誓言和爱抚……其实试想一下,她可能不适合你,因为她不珍惜眼前的你,毕竟眼前的爱人是要和自己过一辈子的,ke她是吗?
如果是我,我会选择放弃。
既然她找到自己喜欢的人了,我就应该退出,祝福她。
喜欢一个人不就是希望她过的开心,幸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