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单位名称的问题就一律认定无效,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双方均具合同行为的主体资格,且这个合同不是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要审批的登记的,就应认定有效. 当然这也要依另方的合同履行行为来作佐证,对方已经接受了,通过实际行为来认可了,结果到付款时无赖说合同无效,这个法院是不支持的
最好重新签过,不过公章应该是没错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