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
抢劫肯定不是。
为什么有故意杀人罪!因为他这属于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钱某不在家》而未得逞的)他不是自动放弃的!不可以免除处罚的但可以减轻处罚!
这是题目!要是真实,他自己不主动承认是找不到什么证据证明赵某是要杀人的!
我觉得是故意杀人(未遂)和盗窃罪(既遂)。首先他本来准备杀钱某,但由于一直意外的因素未能得逞,即钱某不在。所以是故意杀人未遂。盗窃罪很明显就不说、了
B
赵某的犯罪行为结果上没有伤害他人,肯定不构成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首先是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不论是否导致他人死亡,但须注意,行为不等于想法),所以不选A、D。同时抢劫罪必须是直接当着被害人的面强行夺取他人财物,从所给条件看出,也不构成改罪名,所以不选C。盗窃罪那是肯定有的,所以选B。
构成盗窃罪。因为他盗窃的数额超过了两千,但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他要杀死钱某的这个结果并没有实现,但是是他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属于犯罪预备。
显然 是 D
盗窃是必然的,且无吸收的情形发生
故意杀人已经进入实施状态,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未遂)
按我们的法律是判:故意杀人未遂盗窃罪!因为你去那的目的是杀人,而偷手表只是临时意愿行为。
(简单的说你想想都有罪,问题是在什么地方和追不追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