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妾,作为名词,古来称地位低贱者,《尚书传》说:“役人贱者,男曰臣女曰妾。”《周礼注》也说:“臣妾,男女贫贱之称。”《战国策·秦四》:“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臣妾。”注云“男为人臣,女为妾”。所以也以“臣妾”指臣服者、被统治者。如《史记·吴太伯世家》和《伍子胥传》有“请委国为臣妾”、“求委国为臣妾”语,《汉书·西域传》有西域小国“称臣妾”语,《后汉书·皇后纪》有“天下臣妾,咸为怨痛”语。
古代演绎或古代电视剧内,都将嫔妃的自称说成了臣妾。其实这样一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古代妃嫔可以称“妾”,“妾身”,但不可以称臣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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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嫔妃不是“臣妾”
2关于“臣妾”一词
1嫔妃不是“臣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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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影视剧中,尤其是近年来充斥荧屏的帝王剧,还有一些文学作品中,如二月河的清帝系列历史小说,皇帝的嫔妃同皇上说话时每每自称为“臣妾”。臣妾,作为名词,古来称地位低贱者,《尚书传》说:“役人贱者,男曰臣女曰妾。”《周礼注》也说:“臣妾,男女贫贱之称。”《战国策·秦四》:“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臣妾。”注云“男为人臣,女为妾”。所以也以“臣妾”指臣服者、被统治者。如《史记·吴太伯世家》和《伍子胥传》有“请委国为臣妾”、“求委国为臣妾”语,《汉书·西域传》有西域小国“称臣妾”语,《后汉书·皇后纪》有“天下臣妾,咸为怨痛”语。
又如刘长卿、薛逢、殷文圭等唐代诗人颂圣之作皆有“万方臣妾”的说法,宋代大诗人陆游诗有“万邦尽臣妾”句。除对皇上外,对皇后也可用“臣妾”一词,如《晋书·后妃列传》载,元杨皇后崩,左贵嫔之诔曰:“臣妾哀号,同此断绝。”显而易见,“臣妾”是一种统称,指作为臣民的众男女,对具体的一男或一女,不当称作“臣妾”,正如不能把一男或一女称作“男女”一样。“臣妾”又可作动词用,也往往是对许多人而言,如东汉蔡邕《上始加元服与群臣上寿章》说:“臣妾万国。”唐代李峤《大周降禅碑》说:“臣妾四极。”
所以,皇后、嫔妃对于皇上,可自称“妾”或“贱妾”、“小妾”等,而不应称“臣妾”。
其实,只要读一读《后汉书》、《晋书》、新旧《唐书》、《宋史》、《明史》中任何一书的后妃传,便可以知道后妃们同皇上谈话时是如何自称的。如果读一读《金史》、《元史》或《清史稿》中任何一书的后妃传,还会看到,作为嫔妃的少数民族妇女,也知道自称“妾”而不称“臣妾”。
清朝皇帝让满族官员自称“奴才”,让汉族官员自称“臣”。人也分三五九等,“臣”连“奴才”这个词都不如,从而看出“臣”一词的卑贱。[1]
甲骨文的“妾”字,下面是个“女”字,上面是个“辛”字,“辛”就是一把“平头铲刀”。郭沫若在《甲骨文研究》中说:“‘辛’是给有罪者或异族俘虏行黥刑时所用的刀、凿一类的刑具,黥刑无法表现在简单的字形之中,所以就借用施刑的工具来表现。”《说文解字》曰:“妾,有罪女子。”在古代,“有罪”就可以收为奴隶,因此“妾”的本义就是“女奴”。有时也用来表示“男子在妻子以外另娶的女子”。
“臣”和“妾”两字只能分别作为谦称,混用或乱用在一起用是不正确的。
2关于“臣妾”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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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代文献中出现的“臣妾”:
《宋史》卷四十五 本纪第四十五
“甲寅,皇太子择配,帝诏其母族全昭孙之女择日入见。宝佑中,昭孙没于王事,全氏见上,上曰:‘尔父死可念。’对曰:‘臣妾父固可念,淮、湖百姓尤可念。’” [2]
《宋史》卷一一○ 志第六三
礼志十三·嘉礼一·上皇太后皇太妃册宝仪条
有司请应宫中并依称臣妾,外命妇入内准此。
《四朝闻见录》之“宪圣不妒忌之行”
(这是宋高宗赵构与他的吴皇后的对话选句,当时吴氏为德妃,赵构告诉她等韦太后回来即让其选她为后,吴氏如是答)宪圣再拜,对曰:“大姐姐远处北方,臣妾缺于定省……臣妾诚梦不到此。”
2、明代文献中出现的“臣妾”:
《明史》卷五四 志第三○ 礼志八·嘉礼二·册皇后仪册妃嫔仪附条
“古者立后无册命礼。至汉灵帝立宋美人为皇后,始御殿,命太尉持节,奉玺绶,读册。皇后北面称臣妾,跪受。其后沿为定制,而仪文代各不同。明仪注大抵参唐、宋之制而用之,太祖初,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