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本地户口和缴纳社保没有直接关系,先去咨询如何自己缴纳社保,在社保局凭身份证开户,按照一定的基数缴纳社保之后,然后告诉社保局工作人员,外地交过社保,要转移到张家港来,张家港社保这边开出同意接收社保的接收函,然后凭此社保接收函去无锡社保局结算个人帐户清单,开出社保转移函,再回到张家港社保局这边将原无锡社保帐户余额并入你现在在张家港的社保帐户,就完成了。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社保卡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社保卡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社保卡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社保卡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社保卡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社保卡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