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数与倍数的概念是相反的,一个是整除,一个是被整除的意思,但是2者的界限不同,因数是有限的,倍数是无限的,如图
2
/6
合数与质数是互补的,合数是能被1和本身之外的其他数整除,质数只能被1和本身整除,合数和质数合起来就是完整的自然数了,
3
/6
因数是能被其他数整除,如图4能被1,2,4整除,那么1,2,4都是4的因数
4
/6
倍数能整除其他数,如图3能整除3,6,9,12,15,因此3,6,9,12,15都是3的倍数
5
/6
质数只能被1和本身整除,如图2只能被1和2整除,7只能被1和7整除,这样的数就是质数,
6
/6
合数是能被1和本身之外的其他数整除,4能被除1和4之外的2整除,9能被除1和9之外的3整除,这样就是合数,如图
方法/步骤2
1
/1
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因数:一个数,既是它本身的因数,也是它本身的倍数。最小的质数是2,2是唯一的偶质数,没有最大的质数。 最小的合数是4,没有最大的合数。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因数和倍数概念:
在整数除法中,如果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
质数和合数概念
质数:一个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叫质数。
合数: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这样的数叫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