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原告提出双方分居满两年,要提交证据证明(原告单独在外租赁房屋居住的租房合同,房东、邻居证明<要申请房东、邻居出庭作证>,交纳水电费票据,居住证等),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能有证据证明你们感情确实破裂,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没感情了法院也不会强留你们呢,至于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也会调理的,现在婚姻自由。没感情了法院会让你们分开的。
法院应该判决准予离婚,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分居两年,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
这种情况,初次起诉到法院提起离婚,一般会判决为不准予离婚。但半年以后又可以起诉提起离婚,那个时候就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两年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应该等到半年之后再次起诉,法院才会判决离婚。